【家事】- 撫養費 - 為了孩子的生活,調解扶養費爭議 - 調解成功

發表時間:2024-05-15 13:30
1121023 鄒亞璇 調解筆錄(台南地院)

當事人被男方追求,雙方交往相處過程中都是幸福美滿的,直到當事人意外懷孕,起出男方答應女方把寶寶生下來並共同撫養,但孩子出生後男方故意拖延,遲遲不願意登記結婚,直到當事人懷了第二胎後才去登記。

在女方二胎懷孕期間也是不斷爭吵,當事人被丈夫冷暴力,後期甚至開始動手打罵,當事人最後心灰意冷決定離婚,離婚後,男方家人表示他們會負責撫養孩子們。

在男方撫養期間,男方時不時會對當事人惡言相向、語言暴力,當事人在恐懼脅迫下就未前往探視孩子和給付扶養費,嗣後當事人突然收到請求給付扶養費及代墊扶養費用之訴訟通知書,在理林律師的協調下成功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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