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返還 - 購買房地卻遭佔據無法使用 - 調解成功

發表時間:2023-10-24 23:39
購買房地卻遭佔據無法使用

      本案房地為5個兄弟姐妹共同持有,依土地法第34條規定只要同意人數超過半數且加總持分超過50%即可將房地賣出,其中已有3人同意並出售給當事人,誰知完成過戶後,當事人才發現房地遭其餘未同意的兩人無權佔據,讓當事人無法使用房地,兩人強行霸佔又拒絕溝通,當事人無所適從只好委任本所律師進行訴訟,本所專業律師與雙方分析案件與協調後,讓對方同意遷讓房地,並支付當事人佔據期間之租金,成功為當事人解決這起房屋買賣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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