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 - 成功獲得勝訴判決

發表時間:2022-06-28 10:48
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 勝訴 民事


當事人受託擔任被告公司董事一職,任期自民國105年起至108止,原告於任期屆滿前,即曾多次向被告公司表示辭任董事,詎於108年7月12日原告任期屆滿後,被告仍將原告列為公司董事,致兩造間之董事委任關係是否存在即有不明確之危險,而有確認利益。後續委由本所王文宏律師為訴訟代理人,成功經法院判決兩造董事間之委任關係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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