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被性騷擾了,但對方不承認,到底是誰說的算?+ 查看更多
我覺得被性騷擾了,但對方不承認,到底是誰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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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認為此時應注意的是「舉證責任」。
是的,回憶起自己過往不舒服的經歷,確實讓人難受。
但不代表因為說難受就可以不用負擔「任何」舉證責任。就算不用完全證明到有構成性騷擾,但至少要證明對方有確實的客觀行為。
如果單純的用言語指控有犯罪,而沒有其他輔助證據,這樣對犯罪嫌疑人不也是很不公平。因為要被害人證明自己受害雖然需要鼓起非常大的勇氣,舉證也有些困難;但要被「指」為犯罪的人要證明自己的清白,其實是更困難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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