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返還借名登記物案件,獲勝訴判決

發表時間:2022-06-29 13:15
借名登記 勝訴


原告主張其將房地登記於被告名下,並約定由被告名義向日盛銀行貸款,房地實際應為兩造共有,被告僅係原告所有房地應有部分之借名登記名義人。被告委由本所王文宏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在本所積極主張有利證據之下,成功獲桃園地方法院駁回原告的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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