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庭多久知道結果?一次看懂偵查庭流程、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
偵查庭多久知道結果?一次看懂偵查庭流程、注意事項和常見問題
刑事案件在處理過程中會經過3個階段,分別是偵查階段、審判階段和執行階段,偵查庭通常是檢察官針對被告涉犯的刑事案件進行調查、蒐集證據、訊問被告等偵查行為後,如果認為被告的行為成立犯罪,會將案件起訴到法院,再由法官根據檢察官和被告各自提出的證據和主張來裁判,最終依照判決結果執行刑罰。本文由專業刑事律師從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開始說明,帶您了解偵查庭是什麼、偵查庭多久知道結果和其他與偵查庭相關的疑問,知道如何透過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
一、偵查庭是什麼?由檢察官主導的偵查程序
一、偵查庭是什麼?由檢察官主導的偵查程序
當警局筆錄製作完成後,承辦人員會將案件相關資料移送至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行為地的地方「檢察署」,由地檢署的檢察官進行偵辦,這時候案件的相關人士會收到「地檢署傳票」,傳票上會載明被傳喚人是以被告、告訴人、告發人或證人等身分出席偵查庭。因此,偵查庭正是整起案件在尚未定罪前,檢察官調查犯罪事實與證據的一個程序,檢察官最後會根據證據內容、證人的證詞及被告在偵查庭中的答辯等環節做出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二、4大偵查庭流程:報到、核實身分、說明權利義務和提告內容、答辯
二、4大偵查庭流程:報到、核實身分、說明權利義務和提告內容、答辯
檢察官開偵查庭時,通常會傳喚原告、被告和證人到場了解案情,建議當事人在收到傳票時,即可著手準備出庭的資料,或是向專業律師諮詢法律意見,最好能夠請專業刑事律師到場陪同偵訊,了解如何在偵查庭上能正確地回答檢察官的疑問,避免言詞前後不一,產生誤會,以致於檢察官做出不利於當事人的處分。偵查庭流程主要分為以下4個階段:
(一)偵查庭流程1:前往地檢署報到
(一)偵查庭流程1:前往地檢署報到
偵查庭開庭日當天,需攜帶傳票和身分證件到地檢署準時報到,法警會引導被傳喚者至偵查庭或訊問室進行偵訊。部分案件可能會因為有多個被告,而分開偵訊,避免串供的可能性。
(二)偵查庭流程2:檢察官核對身分資料
(二)偵查庭流程2:檢察官核對身分資料
檢察官會先核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和戶籍地址等背景資訊,確認出庭者是本人。若後續有傳票、判決書等書面資料須寄送,也可以在這個環節提出要送達的地址。
(三)偵查庭流程3:檢察官說明權利義務和提告內容
(三)偵查庭流程3:檢察官說明權利義務和提告內容
- 被告可拒絕陳述對自己不利的事實並保持沉默,無須違背自己的意思
- 可委任辯護人為其辯護
-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 應辨明自己無犯罪之嫌疑,並提出有利之證明方法
(四)偵查庭流程4:重點答辯環節
(四)偵查庭流程4:重點答辯環節
檢察官會採取一問一答的方式,向被告或證人提出疑問,獲取有用的資訊,再由書記官將當事人說話的內容記錄下來,用來做處分或未來法院裁判的參考依據。
三、開偵查庭注意事項有哪些?5大細節應注意!
三、開偵查庭注意事項有哪些?5大細節應注意!
(一)開偵查庭注意事項:親友不可陪同出庭
(一)開偵查庭注意事項:親友不可陪同出庭
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偵查庭僅有受到傳喚的案件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得以出席,其餘親友皆無法到場陪同,但被告委任的律師可作為地檢署開庭時的刑案辯護人,於檢察官訊問被告時在場並陳述意見。
(二)開偵查庭注意事項:穿著莊重
(二)開偵查庭注意事項:穿著莊重
偵查案件報到須知中列明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出庭時,若奇裝異服、衣衫不整或有吸食毒品、酒醉等異常精神狀態;攜帶刀槍彈藥等危險物品或攝影錄音器材以及拒絕安全檢查者,皆為禁止事項,因此穿著應簡潔裝重,切勿過於隨便。
(三)開偵查庭注意事項:開完偵查庭約2~3個月後知道結果
(三)開偵查庭注意事項:開完偵查庭約2~3個月後知道結果
每種案件的複雜程度、證據內容多寡和處理案件的件數,都會影響最後收到結果的時間。通常在開完偵查庭約2~3個月後會知道結果,而偵查結果主要有以下4種:
- 起訴:當犯罪事實和證據內容明確時,檢察官會發出起訴判決書,讓案件進入審判程序。
- 簡易判決處刑:若被告已於偵查庭認罪,或是犯罪情節輕微,檢察官則會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案件就不會進入審判程序,直接宣告應處以被告緩刑、判處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等,且被告不得上訴。
- 緩起訴:當被告犯下本刑3年以下罪行或無前科,檢察官可能會給予緩起訴處分。在此期間內,被告會被要求例如提供公益團體勞動服務或賠償被害者,只要期間內表現良好,3年緩起訴期限截止,被告將不用被起訴,也不會有被判刑的前科紀錄。
- 不起訴:若檢察官認為被告無犯罪嫌疑,則會做出不起訴處分,等於被告沒有成立犯罪的意思。但作為提告方的告訴人若對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有異議,則可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的10天內聲請再議。
(四)開偵查庭注意事項:偵查庭和解可以減少損失
(四)開偵查庭注意事項:偵查庭和解可以減少損失
開偵查庭可以和解嗎?被告可以在開偵查庭前就先與告訴人達成和解,進行賠償、道歉等協商,並在開庭前提交和解書給檢察官,達成雙贏的局面。若該案件情節輕微,或是屬於告訴乃論,告訴人也可以在和解後撤回告訴,檢察官很有可能會給予被告不起訴、緩起訴等無罪或較輕的處分。
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詐欺罪、重傷害罪等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公訴罪),即使雙方私下達成和解,案件也無法被撤回,只要檢察官認為罪證充足,依然會依法起訴,由法院進行後續的審判程序。
(五)開偵查庭注意事項:掌握3大檢察官問話技巧
(五)開偵查庭注意事項:掌握3大檢察官問話技巧
雖然律師可以陪同出庭,但檢察官訊問時,需由被告自己回答,不可由律師代答。一般檢察官都是一問一答的方式,有些檢察官會請你說明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若擔心自己會緊張而忘記該回答什麼,或無法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在回答的過程中,可以參考3大檢察官問話技巧,讓答辯環節更順利。
- 緩慢且清楚完整地陳述事實:建議維持言詞前後一致,避免產生誤會或與筆錄內容不一致
- 確認書記官所紀錄的內容:查看是否與自己所表達的意思相同
- 聽清楚檢察官提出的問題再回答:若沒有把握或不記得的問題,可以回答不記得或需要時間仔細回想
雖然只是簡單的問答環節,但檢察官皆受過提問技巧的訓練,每一個問題都有明確的策略和意圖;此外,在偵查庭的陳述都會被記錄下來,所以必須小心謹慎地回答。建議在開偵查庭前,與律師進行法律諮詢並進行模擬問答,事先了解檢察官可能會提出什麼疑問,並委請律師陪同開偵查庭。
四、開偵查庭常見問題與建議
四、開偵查庭常見問題與建議
Q1:開偵查庭要穿什麼?
Q1:開偵查庭要穿什麼?
如上文所言,無論是被告或告訴人穿著簡單莊重即可,有助於讓檢察官留下良好的印象,讓開庭過程更加順利。
Q2:偵查庭不認罪可以嗎?
Q2:偵查庭不認罪可以嗎?
Q3:偵查庭可以帶小抄嗎?
Q3:偵查庭可以帶小抄嗎?
雖然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不可以帶小抄,但可能會影響檢察官最終的起訴結果。建議在開偵查庭前,先與專業律師討論並進行模擬問答演練,讓自己在開偵查庭時,不會因檢察官提出的問題而顯得緊張無措,影響檢察官的判斷。
Q4:偵查庭無法出席可以請假嗎?
Q4:偵查庭無法出席可以請假嗎?
無論是告訴人還是被告,如果不出庭很可能會導致檢察官無法客觀釐清案情,而影響個人權益。建議若因故不能出席偵查庭,需事先辦理請假手續。
- 告訴人無法出席偵查庭:應將書面請假文件提交至地檢署,並與書記官通話確認請假申請是否核准,並確認下一次的開庭時間。
- 被告無法出席偵查庭:被告若無故未出庭,必須按規定辦理請假,避免被拘提甚至通緝。
Q5:偵查庭會看到對方嗎?
Q5:偵查庭會看到對方嗎?
不一定,檢察官會根據案件性質,判定是否有其必要性。例如性侵案案件的被害者不想面對加害者,則可以向檢察官申請分別偵訊,不需要直面被告,避免二次傷害。
Q6:開偵查庭會被收押嗎?
Q6:開偵查庭會被收押嗎?
在偵查階段,如果被告有「串供」或「有逃亡或逃亡的可能」、「有可能串供湮滅證據」、「涉嫌5年以上重罪,而有可能逃亡或串供湮滅證據」就可能會被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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