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給付委任報酬 - 對方為規避給付報酬,片面解約。本所律師協助獲法院判對方應給付報酬的勝訴判決

發表時間:2022-06-29 14:49
委任報酬 求償 民事


被告認為其配偶與其他人有妨害婚姻、侵害配偶權行為,於民國108年3月與原告簽訂委託書及協議委託書,由原告對黃某進行個人行蹤、素行之調查,被告應於締約時給付原告訂金10萬元,委託事項處理完畢後再給付原告尾款10萬元;被告竟於108 年4月以律師函表示欲解除系爭契約,及表示如未能解除亦欲終止系爭契約,以規避委任報酬之給付義務,更拒付約定報酬,此等行為不僅違反誠信原則,原告委由本所王文宏律師為訴訟代理人,在本所積極主張有利證據之下,成功獲桃園地方法院判決被告應給付報酬的勝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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