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詐欺–上網尋找兼職,慘淪為詐欺案件被告-成功獲得不起訴處分

發表時間:2025-10-25 10:00
詐欺 洗錢 人頭帳戶 警示帳戶 詐騙集團 打工求職

本所當事人因本業工作收入不穩定,希望可以找一份兼職維持家中支出,所以上網找尋兼職的工作機會。幾經找尋,好不容易找到一份翻譯工作,工作內容是協助翻譯英文的文書資料,等當事人工作一段時間後,合作的廠商進而表示有更多工作項目希望請當事人幫忙,因為已經配合一段時間,所以當事人就欣然接受合作新的工作項目。

新的工作內容是協助處理會計的事務,突然有一天他名下帳戶就遭到警示,當事人前往銀行確認才發現自己被提告詐欺,原來是他在工作的期間幫廠商代收的幾筆款項是詐騙集團騙取被害人的贓款,當事人因而變成詐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面對突如其來的刑事追訴壓力,當事人立即委任本所律師處理。律師詳細了解整體案情後,幫當事人釐清整體事實情況,最終成功讓檢察官相信我們也是遭到詐騙集團利用,而給予不起訴處分。


本案再度反映「幫忙收款」在現今司法實務中所蘊含之高度風險。即使當事人未直接參與詐騙行為,也可能因帳戶被用於詐騙金流而承擔刑責。所幸經由律師專業介入與具體辯護策略,成功爭取到不起訴處分,讓當事人有重啟生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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