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付扶養費怎麼辦?律師教你如何討回小孩扶養費
對方不付扶養費怎麼辦?律師教你如何討回小孩扶養費
當夫妻離婚後或分居期間,若一方應依法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扶養費)卻遲遲不付
你可能會面臨:
扶養費拖欠、子女生活品質受影響、經濟壓力等問題。在法律上,只要具備扶養義務,對方不能隨意不付。
扶養費拖欠、子女生活品質受影響、經濟壓力等問題。在法律上,只要具備扶養義務,對方不能隨意不付。
但如果對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法律提供了明確的救濟機制:
你可以依法聲請法院裁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甚至求償利息與懲罰性金額。
你可以依法聲請法院裁判、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甚至求償利息與懲罰性金額。
這篇將從實務角度釐清:
扶養費的法律定義與義務來源、扶養費怎麼計算、對方不付扶養費時你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等等,讓你不再因對方不付扶養費而感到困惑與無助。
扶養費的法律定義與義務來源、扶養費怎麼計算、對方不付扶養費時你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等等,讓你不再因對方不付扶養費而感到困惑與無助。
一、什麼是扶養費?
一、什麼是扶養費?
扶養費是指父母依民法第1115條規定,對未成年子女有扶養的義務,需提供生活費、教育、醫療與日常開銷,目的在於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需求,確保其能夠健康成長,享有適當的教育與醫療照護。並根據民法第1117條,當子女處於「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情況下,父母有義務提供扶養費,所以原則上未成年即未滿18歲的子女均應由父母負擔其扶養義務。
(一)扶養費跟贍養費的不同
(一)扶養費跟贍養費的不同
扶養費和贍養費經常被混淆,但其性質和目的不同:
扶養費:是指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不因父母離婚而中止。即使父母離婚,雙方仍有責任提供子女生活所需的經濟支援。
贍養費:是指在離婚後,一方要求對方提供的生活費用,通常是針對配偶提出的要求,目的是為了維持離婚後生活的基本需求,並與是否有過錯有關。
(二)誰需要付扶養費?
(二)誰需要付扶養費?
扶養費的支付責任主要由父母承擔,不論父母是否離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責任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三)離婚後還需要負擔扶養費嗎?
(三)離婚後還需要負擔扶養費嗎?
依民法第1116-2條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因此父母在離婚後仍然有扶養子女的義務,無論孩子由哪一方照顧(主要照護者),另一方仍須依其經濟能力支付小孩的扶養費。
二、扶養費如何計算?
二、扶養費如何計算?
扶養費的計算通常依照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子女的需求、生活成本等因素進行決定。具體計算方法包括:
1. 基本參考數據:法院會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全國收支調查報告」中,針對不同地區的「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作為未成年子女生活所需的基準。
2. 父母經濟狀況:根據父母的收入、財務狀況、社會地位等,法院會決定扶養費的分擔比例。若父母收入差距較大,則高收入方可能需支付較多的扶養費。
3. 未成年子女的需求:根據子女的年齡、學業情況、特殊需求(如健康問題等),法院可能會調整扶養費的數額。例如,若子女有特殊才能或需求,扶養費可能會適當增加。
4. 分擔比例:通常情況下,扶養費由雙方父母平均分擔,但若一方經濟條件較為困難,法院會根據雙方具體情況調整扶養費分擔比例。
三、對方不付扶養費怎麼辦?
三、對方不付扶養費怎麼辦?
(一)以是否已有約定扶養費而有不同
1.如已有約定扶養費金額並經公證,可以持公證書或離婚協議書作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對方名下的資產,例如扣押薪水、存款、股票或扣押拍賣動產、不動產。
2.若未約定就須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向法院提請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用之訴訟,再得到勝訴判決後,可依判決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資產。
(二)聲請強制執行的步驟:
1.準備必要證據資料,如執行名義、對方財產資料等
2.向管轄法院提出聲請。
3.法院後會依對方的資產進行執行,包括扣押薪水、查封拍賣動產、不動產等方式。
透過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未支付扶養費的一方會被迫履行支付義務,確保未成年子女能夠獲得應有的扶養支持。
延伸閱讀

